学院一切工作以教学为中心,课堂教学是教学的主要环节。重视教学、关心和支持教学是学院领导班子义不容辞的职责。为保证学院领导班子经常深入教学一线,促进教学工作开展,结合学院实际,制定领导班子听课制度: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强化教学质量是学院事业发展生命线的意识。通过建立听课制度,使院领导班子进一步加强对教学工作的重视,深入了解教学工作状况,充分发挥院领导班子成员在教学督导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二、听课目的
贯彻群众路线,践行宗旨意识,促使院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教学第一线,强化管理育人和服务教学的意识,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工作进展和学生学习情况,加强对教学工作指导和督查,发现并及时解决处理教学管理、学生学习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稳定教学秩序,推动教学改革,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管理水平、教师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
三、听课人员
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包括院长、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副书记。
四、听课次数
学院院长、书记和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每学期听课不少于5次。
五、听课方式
1、听课形式主要是:到理论课课堂听课,参加公开课或教学研讨活动等。
2、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学院制定《学院领导班子听课计划》,统一安排院领导班子到课堂听课,了解开学期间教学情况。所听课程以全日制本科生开设的集体必修或限修课为主。
3、其他时间,领导班子成员可采取单独随机听课或集体听课、集体评议的方式。随机性听课,一般事先可不通知上课教师。
六、听课类型
1、调研性听课。目的在于了解教学基本情况。
2、指导性听课。目的在于有针对性地指导、培养教师业务能力,特别是缺乏教学经验的新任教师。
3、督查性听课。目的在于检查课堂教学情况,督促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4、研究性听课。目的在于探索教改新路、实验新的教学方法或上好特殊课型。
七、听课要求
1、听课对象应尽量考虑老、中、青各层次教师的讲课情况,重点关注新开课和新任教师的课。
2、听课人员必须在上课前进入教室,并向授课教师作示意说明。听课人员应尊重教师,遵守课堂纪律,保持良好课堂秩序,课中不得接打电话。每次听课要坚持听完1个学时,不得中途离开。
3、听课过程中,应注意观察教师上课和学生听课的基本情况、教室设备和环境情况。听课后,应尽可能主动与师生交换意见,征询师生对学院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八、听课信息反馈和处理
1、听完课后,要按照学校要求,实事求是地填写全校统一的《听课记录表》,对所听课程教师教学态度、备课情况、教学方法、课堂气氛、教学效果、学生学习状况等进行评议。
2、对在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课后及时与相关分管领导沟通,重要问题在院务会议上汇报,争取尽快妥善解决。
3、学院教学办对领导干部听课情况、听课反馈信息以及处理情况进行汇总,归入教学档案。
4、学院教学办将领导听课汇总情况报分管教学工作的领导,并反馈给各系部作为改进教学和考核教师工作质量的依据。
5、学院领导应根据听课情况,对教学效果欠佳的教师,建立重点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