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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施办法
[ 录入者:教学 | 时间:2015-09-26 10:49:22 | 作者: | 来源: | 浏览:次 ]

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校外

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实施办法

本项目是马克思主义学院为提升研究生教学质量,围绕学科建设,结合三峡大学与宜昌市共同推动的《湖北宜昌研究生教育创新人才培养基地》项目,向学校申请并被批准同意实施的项目。项目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将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成一个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人才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在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中的作用,同时积极探索和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实现校地合作、资源共享,发挥基地在促进学校学科发展、提升人才培育质量、服务地方社会等方面的作用。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本办法所涉及的研究生实践基地是指以全日制为主的硕士研究生开展实践教学和课题研究活动所提供的具有一定承载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场所。研究生校外实践创新基地需依托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企事业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条 研究生校外创新实践基地由马克思主义学院与有关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需遵循“统筹规划、切实可行;责权明确、规范有序;互利合作、实践创新”的原则。

第三条 校外实践基地要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在岗实习,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培养学生的岗位能力和职业素质,不断提升高校服务地方社会的质量,深度融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合唱。

第二章 实践基地运行管理

第四条 实践基地的设立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依托单位能够满足我院相关专业领域研究生完成校外实践和实践教学任务的要求,在区域内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二)具有一定的承载规模,有能力承担至少5-15名研究生同时参加实践。具有劳动保护、卫生安全保障,场所与设施能满足基本要求。

(三)有一定数量符合研究生指导教师基本条件、责任心强的单位管理人员。

第五条 实践基地队伍管理建设

(一)成立实践基地管理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基地建设。下设办公室,负责与合作单位之间进行协调以及后勤保障等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胡孝红

领导小组副组长:黎见春

办公室主任:张卫、张永琦

办公室秘书:鲍秀丽、张莉

领导小组成员:郑来春、陈金明、陈运普、田世锭、阎颖、潘大礼

(二)在实习实训或考察的研究生中设立校外实践基地管理人员2名,由他们协助导师实际负责基地的日常管理。

第六条 实践基地管理制度建设

(一)研究生自主报名申请,自主设计提交《校外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任务书》,包含个人情况、课题内容、预期目标、时间安排等内容交至实践基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领导小组成员讨论是否决定批准进入校外创新实践基地。

(二)进入基地的研究生实行“双导师制”,学院导师对研究生进行理论指导,实践基地导师对学生进行岗位实习指导。利用学校社会两种资源创新实践基地模式。让研究生个人培养、导师学术研究及创新实践活动相结合。研究生带着校内指导老师相关课题进入实践基地,提高自身的学术研究。同时通过创新实践基地的工作可获得实践环节学分,增强学生的主观能动性。

(三)学院在开始进行校外实践基地的实习、实训及考察等各项活动前,拟定好各个基地各项活动的详细实施方案和细则。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同时,加强宣传和落实,严格检查,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第三章 实践基地运行方式

第七条 依托现有资源,在宜昌市及周边范围内建立一批相对固定的实践教学基地。根据需要将基地分为两类:其一是城区范围内的定期实践基地,主要供研究生短期(一至两个月)集中实习、实训;其二为宜昌市所辖市县的临时实践基地,主要供研究生社会考察。

在具体运行上:

(一)学院与基地依托单位进行协商、洽谈有关专业实践事项,填写《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基地建设申请表》,达成马克思主义学院建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初步意向

(二)学院要对培养基地进行实地考察论证,进一步与依托单位进行磋商。

(三)由各专业导师组织选择课题,学生带着课题深入实践基地考察实训。

(四)已批准建立的校外实践基地,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同基地依托单位签订《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实践内容、实践期限、研究生合作期间论文成果等知识产权的归属、协议有效年限等内容,“协议书”一式3份。

(五)在校外实践基地实质性接收研究生开展实践之后,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同依托单位协商择时挂牌,可命名为“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

(六)在校外实践基地开展科研、实习活动,要确保学生人身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不得以基地名义从事与实践教学内容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实践教学的开展及考核

目前,我院已经在城区范围建设的定期实践基地有窑湾乡政府、夷陵区团委和西坝居委会,临时实践基地有野三关、长阳龙舟坪镇政府、远安花林镇政府等,预计在两年之内共建成10个定期实践基地,临时实践基地覆盖宜昌市所辖各市县。

(一)指导教师安排。在每个定期实践基地,根据实习、实训学生所属专业方向,每方向组各安排一名指导教师,并在基地聘请一名指导教师。临时实践基地则根据考察需要由基地临时安排相关人员。

(二)研究生实践教学安排。原则上,全日制学习的研究生必须全部参加定期实习、实训,学院每年从一、二年级研究生中选拔进入各基地,已有工作的研究生可以根据需要提出申请,由学院统筹安排。在学院组织的社会考察中,所有研究生都可以参加临时实践。

(三)研究生实践教学考核。研究生进入各定期实践基地之前,由各专业方向导师组先行制定调研题目,研究生必须根据实习、实训内容选择相应题目,撰写调研报告,由各方向导师组评定。然后,由学院结合校地导师考评结果评定实践教学成绩,按等级予以相应奖励。社会考察性的临时实践同样先行准备调研题目,但不强制要求撰写调研报告。

第四章 实践基地运行保障

第九条 设立校外创新实践基地专项资金,学院投入一定的资金作为实践基地建设的发展基金,保障基地建设的正常运行,同时为学生的创新提供物质保障。、

(一)对进入定期实践基地实习、实训的研究生给予一定数量的交通补贴和生活补助。

(二)对实践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实习指导费用。

(三)社会考察费用由学院负责统筹安排。

(四)对参与定期实践研究生的奖励纳入学术奖励范畴。

第是条 依托单位能够安排人力、物力协调配合校外实践基地的建设和管理。能安排专人负责(或配合)对参加实践的研究生进行管理、监督和接待等工作,提供研究生项目完成所需的资料及人员的协助和指导等。

第五章 附

第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91

三 峡 大 学 马 克 思 主 义 学 院

研究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调研项目申报书

项目 名称:

申请人专业:

申请人姓名:

指 导 教师:

申 请 日期:

项目名称

一、立项依据

二、项目的研究目标、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三、拟采取的研究方案及可行性分析

四、预期研究成果

指导教师意见:

学院意见:

负责人(学院盖章):

研究生创新基地调研项目参考选题

一、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1、近现代中国乡村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变迁研究

2、社会变迁背景下农村留守人口研究

3、社会变迁背景下城乡人口婚恋观念和行为研究

4、当前农村人情消费研究

5、当前农村人地关系研究

6、当前农民收入情况研究

7、当前农民文化消费研究

8、当前农民对中央政策认知情况研究

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

1、庙嘴长江大桥征地拆迁中的居民利益诉求调查研究

2、宜昌市网络管理员的生存境遇与升迁通道研究

3、宜昌市“道德讲堂”运行状况研究

4、窑湾乡空巢老人生存状况调查研究

5、宜昌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机制与效果研究

三、中共党史

1、乡镇基层党组织党员构成调查

2、乡镇基层党组织思想状况调查

3、乡镇基层党组织在马克思主义大众化中的作用调查

4、改革开放以来乡镇基层党组织的变化调查

5、乡镇基层党组织在民众中的凝聚力与影响力调查

四、思想政治教育

1、基层廉政文化建设现状调查;

2、农民的法治观调查;

3、农村民风现状调查;

4、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认同调查;

5、农村文化建设现状调查

五、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1、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

2、农村土地整理情况调查

3、农村治理情况调查情况调查

4、建国以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情况调查

5、农村经济发展情况调查

6、外出务工和留守人员比例及其对乡村发展的影响

7、矿产等资源对农村发展的影响调查

8、各种项目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调查

9、乡村精英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调查

10、村委会成员工作环境和思想状况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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