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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查自评制度
[ 录入者:教学 | 时间:2018-03-22 10:56:25 | 作者: | 来源: | 浏览:次 ]

院字〔2015〕12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自查自评制度

思想政治理论课是对大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其教学内容直接影响大学生的成长和发展,为了使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既体现党的教育方针,又能切合大学生实际,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师自查自评

学院教师对自己的的备课教案、授课计划、学生作业、试卷阅卷情况进行自查自评,以备教研室和学院检查。

二、教研部自查自评

教研部主任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对教师的教案、学生作业批改、试卷阅卷、成绩登录、试卷分析、实践教学材料进行检查。

三、学院自查自评

(一)常规教学检查。教研室要组织经常性的教学检查,尤其是期初、期中、期末的教学检查。期初教学检查以教学秩序和教学准备及教师、学生到位情况为主;期中教学检查主要对教学进度、教案、作业批改、上课质量进行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以教学任务完成、学生课程考试为重点。

(二)听课评课检查。教研室、学院组织听课评课,对老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教学效果进行评价。院领导每学期听课5次以上,教学视导组成员4次以上,教师每期听课不得少于1次,每次听课都应作好听课记录,并写出评语,每学期期末交教学办秘书存档。

(三)课程评估。深入开展课程评估,促进课程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深入挖掘课程资源,及时总结课程建设的经验,推动课程建设的整合。

(四)试卷评查。积极开展试卷评查,强化教师和相关负责人,尤其是教研室主任的责任意识,确保试卷质量,使考试能真实、全面、准确地反映学生的学习状况。试卷分析要全面。要对试卷来源、内容覆盖、难易程度分析;对学生答卷中哪些方面掌握、哪些方面还存在问题等进行分析;对解决的对策进行分析等。

(五)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学生评教、领导评教相结合的教师课程教学质量评价,对评价结论不合格的教师,组织专家进行诊断性听课,对仍不合格者,暂停其教学工作,督促教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六)教学信息监控。通过师生座谈会、学生信息员、校园网络等渠道,广泛收集各方面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峡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4月8日

主题词:自查 自评 制度

马克思主义学院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印发

印:黄冬云 对:李昌旭 印:7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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