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和完善征求党外人士意见的制度。
院党委每年召开1次民主党派、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通报学院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要点,广泛听取党外人士对学院的意见和建议。
二、坚持党外代表人士参加有关会议和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的制度。
学院举行的有关干部会、报告会及其他有关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参加。
三、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同党外人士交友联谊制度。
学院党员领导干部每人都要深交1--2名党外人士知心朋友,和他们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党委成员要支持和参加重要的统战活动;要协助有关部门按有关规定妥善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在工作和生活方面的相关要求。
四、进一步做好党外人士的举荐工作。
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适合任职条件的党外人士加强培养和考察,条件成熟的向学校有关部门积极推举。
各民主党派和非党人士对党和行政工作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的举报,要认真对待,并及时反馈查处情况。
五、支持各民主党派组织开展活动,帮助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引导他们发挥智力和社会影响的优势,在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