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4〕14号
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加强教学研究活动
暂行办法
教师的专业水平是教师从事教育工作的生命。教研活动是促进常规教学而开展的一项经常性活动。为了全面规范的组织开展教研活动,促进各项教研活动健康有序进行,特制订本办法。
1、开展教研活动必须目的明确,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富有成效。
2、教研活动应紧密联系本科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实际,针对本科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定教研活动的主题、内容与研究方式。
3、交流探讨教师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多媒体课件建设、网上教学平台应用成功经验。
4、积极推广教学改革成果,促进教学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等改革。围绕公开课、示范课、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评比活动,组织开展相应的教学研究活动。
5、每学期初,各教研部负责人根据本教研部的教学任务及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学期的教研活动计划,于第2周交教学办。
6、每2-4周开展1次教研活动。
7、每次教研活动应做到有主题、有主持人、有讨论、有小结,有详细的活动记录,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内容、主题发言人、讨论形成的意见等,切实保证教研活动的质量与效果。
8、在期中教学检查时将教研活动开展情况作为检查项目之一。
9、教师必须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研讨发言,完成教研部交给的教研任务。对于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的教师,按旷课两节处理或扣除两节的课时津贴。
10、在学期结束时由教研室负责人写出本学期教研活动总结交教学办。
11、各教研室必须做好教研活动记录、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4年11月21日
主题词:教学研究 活动 办法
打 印:黄冬云 校 对:李昌旭 共 印:7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