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需要参加考试的学生认真核对考试信息,若信息有误请于11月27日前电话告知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办鲍老师,电话:0717-6392656。
详情请见2015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安排一览:
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提前20分钟进入考场,持研究生证、身份证参加考试,开考后10分钟考生不得再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须在考前,仔细查看考场名单中各自对应的“序号”,考试时按监考老师的要求对号入座;任课老师姓名请填写在试卷左上角;
3、考生自备蓝黑钢笔、橡皮擦等必备考试工具;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允许任何作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2015年秋季学期研究生课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考试安排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