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鲍秀丽)5月25日下午,学院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院党委书记、院长胡孝红主持会议并做出强调。他指出,《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学院党委要认真执行《规定》,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学院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强化责任担当,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部门和党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各支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
中心组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对《规定》的具体内容、出台背景等进行了分享和学习。时胜利指出,落实好主体责任要知责、确责、履责、问责,以清单管理、纪实管理为抓手,通过“责任制”落实落细《规定》内容。黎见春指出,《规定》具有鲜明的导向性,从问题出发,落脚点是提高履职尽责本领;《规定》体现了制度的规范性,共5章25条,规定了具体内容、落实方式和监督追责;《规定》在具体措施上具有可操作性。
下一步,学院将深入抓好学习贯彻工作,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压紧压实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